校内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校2026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是向教育部、省教育厅反映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的主要依据,统计数据务必全面客观反映我校办学基本条件和发展现状,各项指标事关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师资力量、资产质量等涉及学校未来发展大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为确保工作按时有序高效开展,请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数据的统计工作。并请参与数据统计的人员认真理解各项统计指标含义(附件4),做到不错报、不虚报、不漏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统计任务包括填报统计快报和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2026学年)两项工作,各部门具体任务分配及完成时间详见附件2。填报数据需提供对应佐证材料,作为省厅现场审核用(附件6),根据附件对应内容进行相应命名。
四、统计调查表数据的统计时点为2026年9月1日起,统计时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1.统计调查表的数据将作为我校对外的官方数据,请各部门在填报同一时间段统计口径相同的同一指标项时,应与报送各数据平台的数据保持一致,涉及学生数的统计指标请与教务处协商统计时点并保持一致。
2.附件6佐证材料清单中,sheet1若与去年相比或三年变动增减幅度超过20%的、以及三年未变动的,均需以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sheet2是省厅现场审核必须提供的佐证材料;sheet3和sheet4请国有资产和招标管理中心按要求提供。
3.请各部门务必留存填报数据时所依据的台账,以备省厅核查。
4.请各部门于10月13日前将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电子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通过自建流程提交(发起人--部门领导审批--袁秋平),待确认无误后再将报表纸质版,由统计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至校办(图书馆601)。
5.今年统计报表部分指标有所调整,具体详见附件1。
6.请统计员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进群方便联系工作。

联系人:袁秋平
电话:89226660
附件:1.2026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修订情况
2.2026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配表
3.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2026学年)(培训版)
4.《2026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含专业代码
5.2026高校快报表
6.省教育厅现场专家审核佐证材料清单及整理规范
7.教育事业统计培训课件
校长办公室
2026年9月20日